2021年让放鞭炮吗?
以台州市为例,允许放鞭炮,不过有地点限制。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全部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仅允许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12日、2021年2月26日)这三天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政府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加油站、车站等区域一百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扩展资料
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均配置不少于1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并按要求配备了充足的消防设备,店内做到烟花爆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墙,张贴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悬挂“2021年度烟花爆竹专店经营点”横幅和举报电话。
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将被行政拘留。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遇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市民也可以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台州市人民政府-今年春节,能放鞭炮吗
以东方市为例,2021年东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如下:
燃放烟花鞭炮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让您和家人任何时候都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维护东方的生态环境,共同度过一个和谐、喜庆、绿色、环保的春节,我们真诚地提出倡议:
一、文明过节,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健康、环保、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
二、严格遵守我市关于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
三、各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和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扩展资料: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不要心存侥幸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切实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呼吁市民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发现违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市容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东方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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