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转学,但是学校不放人怎么办?
应接收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转学申请材料,并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即可。
以漳州市为例,应依据转学申请接收符合转入条件的片内生(片内生条件参考当年当地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如转入年级因容纳不下而无法接收,学校应接收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转学申请材料,并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统筹安排。
对于有学位余额和接收条件的,故意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片内转学申请人设置阻碍、拒不接收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由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问责处理。
转学学生户籍所在地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要在每次转学开始前和结束后公开剩余招生指标;本市生源转学需户口本,本市以外地生源转学需符合漳州市随迁子女条件。
转学需要注意问题:
1、不频繁转学: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给孩子转学,孩子在一个学校有了固定的伙伴,到了一个新的学校,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有的适应不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心情和学习成绩,所以最好在小学阶段不要给孩子频繁转学。
2、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父母打算给孩子转学时,最好是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认为给孩子换个好的学校,就是为孩子着想,万一孩子不领情,不理解,那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问问孩子是否想转学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绩:转学一般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习成绩,如果孩子成绩特别差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那就不要给孩子转学了。
望采纳
(1)由需转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区教育局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2)凭转学《接收证》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转入区教育局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市外转入需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录取学校类别,加盖地市州教育局印章)。
(3)学生转学的有关学籍档案、户口及中考招生录取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