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个人所得税?
而我现在实际在公司B上班,因为公司B现在走正规化要通过公账转工资到个人账户,现在我的工资是1W月一个月,即公司B将我的这个1W元工资向税局上报,但是因为我在挂靠公司A又有一个虚拟工资5000元,所以我有以下几个小问题:
1.税局那边是按照这个总额15000元来核算个人所得税吗?
2.假设供房+赡养父母+小孩教育合计3000元,那么公司B一个月最终应发多少钱到我手上?
3.公司B这边是否可以查到我的社保是在公司A购买?
以上,谢谢大家告知! 展开
先看规定。大致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征收、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从不同地方取得的综合收入,全年应当合并纳税。
2、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分别预扣预缴税款,但是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现在,回答你的问题。对于全年来说,你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10000+5000)×12-60000-全年专项扣除(社会保险等)-全年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你全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所以,全年应税收入是(10000+5000)×12=180000元。
每月,由两个公司分别预扣预缴个税。在A公司,由于你的每月收入是5000元,减去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更是超不过5000月,所以每月不用预缴个税,即A公司不需要预扣预缴个税。
在B公司,由于没有专项扣除(社会保险)等费用,所以每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5000−3000=2000元,对应下表,预扣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所以每月预扣预缴应纳税额为2000×3%-0=60元。B公司应发给你10000-60=9940元。
年终汇算清缴时(次年3月开始6月结束),以全部应税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一般情况下,B公司是查不到你在哪里交的社保的。
2021-09-23
2、供房+赡养父母+小孩教育合计3000元,是税务局计算个税时的扣除项,与B公司发钱无关,那么公司B一个月最终应发还是10000元;
3、B公司如果要交社保的话是可以知道你的社保在别处购买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好的,非常感谢!还想请教一下:
1.如果按照这个15000元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那这个税费什么时候交?
2.公司B如果还是直接发10000元给我,不用上交对应个人所得税吗?
3.公司B不帮我买社保的,因为我之前说一直是挂靠在外面的公司,不用公司B买了,就是工资高一点作为补偿。这种情况下公司B是查不到我这个挂靠公司的名字的吧?
1、次月的15日之前。
2、B公司应该要从个税申报系统申报的,这样是要交税的。如果不申报,是不需要交税的。
3、B公司很容易查到的。在个税、社保系统都可以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