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制造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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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制造成本法解释如下:
制造成本法也称为制造成本计算法,是一种传统的成本计算制度。制造成本法的发明是2世纪早期资本主义公司发展的产物。当时,材料和人工费用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间接费用和维护费用并不重要,且难以计量并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在公司标准成本系统建立后,材料、人工费直接归集于产品,间接费用使用一些本用于其他目的的分配标准,如直接人工费用、工时数或产品数进行分配。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在当今现代经济条件下,制造成本法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扭曲现象,这主要由费用的间接分配引起。当资源消耗数量并不能准确地归于某个成本中心或产品时,扭曲便会发生。
它是2世纪早期资本主义公司发展的产物,当时,材料和人工费用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间接费用和维护费用并不重要,且难以计量并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在公司标准成本系统建立后,材料、人工费直接归集于产品,间接费用使用一些本用于其他目的的分配标准。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在当今现代经济条件下,制造成本法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扭曲现象,这主要由费用的间接分配引起。
制造成本法也称为制造成本计算法,是一种传统的成本计算制度。制造成本法的发明是2世纪早期资本主义公司发展的产物。当时,材料和人工费用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间接费用和维护费用并不重要,且难以计量并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在公司标准成本系统建立后,材料、人工费直接归集于产品,间接费用使用一些本用于其他目的的分配标准,如直接人工费用、工时数或产品数进行分配。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在当今现代经济条件下,制造成本法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扭曲现象,这主要由费用的间接分配引起。当资源消耗数量并不能准确地归于某个成本中心或产品时,扭曲便会发生。
它是2世纪早期资本主义公司发展的产物,当时,材料和人工费用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间接费用和维护费用并不重要,且难以计量并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在公司标准成本系统建立后,材料、人工费直接归集于产品,间接费用使用一些本用于其他目的的分配标准。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在当今现代经济条件下,制造成本法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扭曲现象,这主要由费用的间接分配引起。
深美林评估
2024-12-20 广告
2024-12-20 广告
成本法又叫重复成本法。新建商品房的价格可以用开发成本、建造成本、销售成本、利息、税费、利润相加,除以建筑面积得出来。住宅二手房成本法是把委托评估已使用多年的房屋,按现在的开发费用、建造费用、利息、税费重新建造所耗用资金量,减去房屋使用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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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成本法也称为制造成本计算法,是一种传统的成本计算制度。制造成本法的发明是20世纪早期资本主义公司发展的产物,当时,材料和人工费用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间接费用和维护费用并不重要,且难以计量并直接计入产品成本。
在公司标准成本系统建立后,材料、人工费直接归集于产品,间接费用使用一些本用于其他目的的分配标准,如直接人工费用、工时数或产品数进行分配。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在当今现代经济条件下,制造成本法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扭曲现象,这主要由费用的间接分配引起。当资源消耗数量并不能准确地归于某个成本中心或产品时,扭曲便会发生。
制造成本法的基本理论
制造成本法仍然从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上世纪30年代为了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建立的财务会计体系,产品成本计量(为了计量出期间利润与期末存货价值的目的)仍然是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领域。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会计处理事项均应使用会计准则的理念进行指导与制约,而会计准则理念的内核不在于其是否精确,而是在于目前的企业经营环境下,这种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称之为GAAP,general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制造成本法的理论关键在于如何确认产品的成本项目构成,按照企业存在的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成本项目,应该没有什么分歧,但这些成本项目哪些应该作为产品成本的组成项目?哪些应作为期间成本的组成项目?与生产有关的职能部门相关的成本项目是不是将所有成本内容都应进入产品生产成本?还是部分成本内容进入产品生产成本?这些问题也构成了今天制造成本法基本的理论问题。
目前对此理论问题的解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吸收成本观点
2.动因成本观点
其基本原理是衡量此项费用能不能进入产品的生产成本,除了该职能部门要与生产过程相关以外(因为与生产过程无关的职能部门所发生的费用根本不可能进入产品成本的),还要进一步确认其所发生的费用性质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是否相关,只有在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时,我们才能将其确认为产品的生产成本,否则,即使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门,我们也不能将其确认为产品的生产成本。
制造成本法的特点
1.整个工厂仅一个或几个间接成本集合(如制造费用,辅助生产等)它们通常缺乏同质性;
2.间接成本的分配基础是产品数量或直接材料成本等,成本分配基础与间接成本集合之间缺乏因果关系。
制造成本法的优点
制造成本法有利于财务会计报告和企业发展,企业为扩大再生产,一方面需要加大资本投资,另一方面需要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制造成本法下,企业产量越大,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等固定费用越少,则企业利润就越大,从而刺激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为企业提供了长期决策的需求数据。制造成本法有利于国家税收,它符合税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规定,保证企业与外部沟通畅通无阻。编辑: 陈金康
在公司标准成本系统建立后,材料、人工费直接归集于产品,间接费用使用一些本用于其他目的的分配标准,如直接人工费用、工时数或产品数进行分配。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在当今现代经济条件下,制造成本法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扭曲现象,这主要由费用的间接分配引起。当资源消耗数量并不能准确地归于某个成本中心或产品时,扭曲便会发生。
制造成本法的基本理论
制造成本法仍然从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上世纪30年代为了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建立的财务会计体系,产品成本计量(为了计量出期间利润与期末存货价值的目的)仍然是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领域。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会计处理事项均应使用会计准则的理念进行指导与制约,而会计准则理念的内核不在于其是否精确,而是在于目前的企业经营环境下,这种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称之为GAAP,general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制造成本法的理论关键在于如何确认产品的成本项目构成,按照企业存在的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成本项目,应该没有什么分歧,但这些成本项目哪些应该作为产品成本的组成项目?哪些应作为期间成本的组成项目?与生产有关的职能部门相关的成本项目是不是将所有成本内容都应进入产品生产成本?还是部分成本内容进入产品生产成本?这些问题也构成了今天制造成本法基本的理论问题。
目前对此理论问题的解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吸收成本观点
2.动因成本观点
其基本原理是衡量此项费用能不能进入产品的生产成本,除了该职能部门要与生产过程相关以外(因为与生产过程无关的职能部门所发生的费用根本不可能进入产品成本的),还要进一步确认其所发生的费用性质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是否相关,只有在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时,我们才能将其确认为产品的生产成本,否则,即使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门,我们也不能将其确认为产品的生产成本。
制造成本法的特点
1.整个工厂仅一个或几个间接成本集合(如制造费用,辅助生产等)它们通常缺乏同质性;
2.间接成本的分配基础是产品数量或直接材料成本等,成本分配基础与间接成本集合之间缺乏因果关系。
制造成本法的优点
制造成本法有利于财务会计报告和企业发展,企业为扩大再生产,一方面需要加大资本投资,另一方面需要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制造成本法下,企业产量越大,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等固定费用越少,则企业利润就越大,从而刺激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为企业提供了长期决策的需求数据。制造成本法有利于国家税收,它符合税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规定,保证企业与外部沟通畅通无阻。编辑: 陈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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