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课堂上犯错,该不该罚站,老师适当的体罚学生合适吗?
学生在课堂上面犯了错误,老师应该选择让孩子进行罚站,老师适当的体罚学生也非常的合适。对于如今的一些老师面临着体罚学生的时候,都是因为害怕家长去找老师的责任,但是老师要知道,学生在课堂上面不好好听课就应该让孩子站着听,这样才能够让孩子聚精会神的听老师去进行讲课。可想而知孩子在面临着被罚站的时候,孩子一个人高高的站起来,也会觉得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可以让孩子能够用心的听讲。
面临着小孩子在上课的时候,孩子在课堂上出现犯错的情况,作为老师也都会选择直接用粉笔头去砸向孩子。让孩子能够把心思都用在学习上,如果老师通过2~3遍对孩子的说教方式,孩子都不予理会,老师也可以选择直接让孩子站在课桌前面。让孩子在前面去听课,这样老师放眼望去,就能够直接观察到孩子的一举一动究竟在做些什么事情。
老师适当的体罚学生,其实对学生并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作为家长也千万不要总是想到心疼孩子。一旦家长有心疼孩子的做法,就会让孩子觉得老师的行为是不对的,甚至孩子在下一次上课的时候还会更严重的去扰乱课堂的纪律。作为老师,要知道如果其中一个学生不想好好学习,那么也千万不要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对其他学生是极其不公平的。
作为老师千万不要因为一个老鼠坏一锅汤,要知道单独一个学生不想好好学习,也就能够证明这样的学生在班级里面就是搅屎棍。惹得其他的学生也没有办法安心的好好学习,在严重的情况下,老师也应该直接考虑请学生的家长。让学生的家长在家里边去对孩子进行教育,毕竟有的老师在打孩子的时候,家长都会极力的去呵护孩子,这样会容易导致老师受到学校的处罚。
在现阶段,国家明令禁止老师以任何形式体罚学生,社会各界人士也是举双手赞成。所以即便学生在课堂上犯错,老师也不能体罚学生。但是以教育为目的适当地处罚孩子是可以的,这也是为了让对方更好投入到学习中。所以问题就到了如何界定“体罚 ”和“处罚 ”这两种行为上,在我国相关法律上有对于体罚行为的明确定义,那就是以惩罚孩子为目的,并且造成对方身体或者心理上的痛苦体验,那就可以定义为体罚行为。所以从这点来看,罚站这种教育形式就显得非常微妙了。
如果老师把一个脚步受伤的孩子拉到外面去罚站半个小时,造成孩子身体严重不适,那这毫无以为就是体罚行为。但如果因为学生课堂睡觉,老师让他站起来保持清醒状态听课,那这种形式显然就不属于体罚了。因为它本质不属于惩罚行为,而且当事人也没有身体上的痛苦体验。一般来说只要罚站个十几分钟,老师也会让他回到座位,所以老师做法不存在任何问题。
教育和惩戒必须相辅相成才能有效果,不然课堂纪律难以维持,孩子犯错也难以起到明显震慑作用。老师虽然可以苦口婆心劝诫学生,但因为天性散漫不受管教,他们完全可以不听老师的话,这时适当地采取一些惩罚方式很有必要。但是必须要严守法律底线,不能伤害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让对方产生明显的身体或者心理上的痛苦体验。
所以老师适当地体罚学生是可以的,只是这里的“体罚”不是大家所理解的那个体罚,它是以教育目的,让孩子明白犯错需要承担后果的一种引导方式。其中不存在任何的痛苦,而是以特定行动来弥补孩子所犯的错。所以相信家长和其它人也能够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
教师体罚学生的后果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当前在基础教育阶段,时常会发生少数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这让很多人对教育失去信心,使教育蒙羞。那么教育体罚学生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呢:
根据《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方面发展的法定义务。
首先,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节严重的更会给学生留下终身阴影。
其次,体罚会致使师生关系、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家长与学校的关系恶化,甚至可能会引发家长报复。如:聚众滋事、殴打教师,毁坏教育设施和财物,非法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诱发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