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午时三刻”,里面的“三刻”具体指向什么时间呢?
“午时三刻”中的“三刻”应该指的是如今的中午一点到下午一点这个时间段。
从唐代开始,杀俘的日期是秋分之后到春分之前,也就是秋分后要求斩首。之后的宋、元、明、清也延续了这一制度。但是很多时候,执行是不允许的。每个月大概有十二个禁日,不能在九月和一月,或者二十四节气,或者祭祀日杀。因此,在一年中,可以执行死刑的总天数少于100天,或者更少。
在行刑日行刑时间的选择上,古人的选择也很重要。在古人的法规中,要求每天的执行时间要在未时到申时中间之间,即每天一点到五点。但在时长上,限行政策执行并不严格,部分地区会选择略微调整执行时间。那么,为什么非要选在“午时三刻”呢?在古人的认知能力中,世间万物都讲究阴阳平衡,但杀人是一件非常消极的事情。所以必须在极日之时执行,也就是正午三点。此刻,太阳高悬头顶,也是一天中血液更加充沛的时候。如果此时砍头,被砍头的人即使死了也不可能变成鬼。一般来说,古人常要求立秋后的午时三刻砍头,也就是古人认为砍头是吉利的坏事,所以才会选个“吉日”。
自古代唐朝以来,十二小时被分为两部分:初、正。午时三刻并不是太阳精神处于顶峰的时候,而是离中午最近的时间,就是如今的11: 45左右。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百刻制(清朝以后改为1日96刻)。《说文》曰:“漏以铜壶盛水,刻节,昼夜百刻。”古代里有“午时三刻”砍头的说法,意思是在午时三刻下刀。此时阳气盛极,阴气顿时消散。这种十恶不赦的罪行应该“连鬼都做不了”,以示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