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卖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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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卖出原则如下:1、交易时间:除了法定节假日以外,中国股市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2、竞价成交:股市的成交排序规则为:价格较高的委托买单优先于价格较低的委托买单,价格较低的委托卖单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委托卖单。价格相同的委托,按委托时间排序3、交易单位:股票的交易单位为“手”,一手即为100股,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者为其整倍数,卖出时无此要求。4、报价单位:股票的报价单位与交易单位有所区别,股票的报价单位为“股”,即某某股票当前价位为10元每股。5、涨跌幅限制:除了上市首日以及ST股外,股票的交易价格相对于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股涨跌幅不得超过5%。6、委托买卖单:不管是买单还是卖单,只要还没有成交,规定时间内就可以撤销委托7、“T+1”交易制度:在当天买进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而当天卖出股票得到的资金可以进行其他买入行为,但是不能在当天提现。建议关注华泰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公众号或华泰证券的一站式财富管理平台-“涨乐财富通”学习股票基础知识。华泰证券,贴心管家,您想要的都在这里,快点击下方图片加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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