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反驳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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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饮尘霜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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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反驳技巧

  有时一个巧妙的问题或一个机智的回答,直接影响到辩论的态势变化。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辩论赛反驳技巧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辩论赛反驳技巧

  技巧一:借力打力

  武侠小说中有一招数,名叫"借力打力",是说内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对方攻击之力反击对方。这种方法也可以运用到论辩中来。

  例如,在关于"知难行易"的辩论中,有这么一个回合:

  正方:对啊!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哪,对方辨友!

  当对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上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扭转了被动局势。

  这里,正方之所以能借反方的例证反治其身,是因为他有一系列并没有表现在口头上的、重新解释字词的理论作为坚强的后盾:辩题中的"知",不仅仅是"知道"的"知".更应该是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上的"知";守法并不难,作为一个行为过程,杀人也不难,但是要懂得保持人的理性,克制内心滋生出恶毒的杀人欲望,却是很难。这样,正方宽广、高位定义的"知难"和"行易"借反方狭隘、低位定义的"知易"和"行难…的攻击之力,有效地回击了反方,使反方构建在"知"和"行"表浅层面上的立论框架崩溃了。

  技巧二:移花接木

  剔除对方论据中存在缺陷的部分,换上于我方有利的观点或材料,往往可以收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我们把这一技法喻名为"移花接木"。例如.在《知难行易》的论辩中曾出现过如下一例:

  反方:古人说"蜀遭难,难于上青天",是说蜀道难走,"走"就是"行"嘛!要是行不难,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

  正方:孙大圣的小名是叫孙行者,可对方辩友知不知道,他的法名叫孙悟空,"悟"是不是"知"?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移花接木"的辩例。反方的例证看似有板有眼,实际上有些牵强附会:以"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为驳难,虽然是一种近乎强词夺理的主动,但毕竟在气势上占了上风。正方敏锐地发现了对方论据的片面性,果断地从"孙悟空"这一面着手,以"悟"就是"知"反诘对方,使对方提出关于"孙大圣"的引证成为抱薪救火、惹火烧身。

  移花接木的技法在论辩理论中属于强攻,它要求辩手勇于接招,勇于反击,因而它也是一种难度较大、对抗性很高。说服力极强的论辩技巧。诚然,实际临场上雄辩滔滔,风云变幻,不是随时都有"孙行者""孙悟空"这样现成的材料可供使用的,也就是说,更多的"移花接木"。需要辩手对对方当时的观点和我方立场进行精当的归纳或演绎。

  比如,在关于"治贫比治愚更重要"的论辩中,正方有这样一段陈词:"…对方辩友以迫切性来衡量重要性,那我倒要告诉您,我现在肚子饿得很,十万火急地需要食物来充饥,但我还是要辩下去,因为我意识到论辩比充饥更重要。"话音一落,掌声四起。这时反方从容辩道:"对方辩友,我认为’有饭不吃’和’无饭可吃’是两码事……"反方的答辩激起了更热烈的掌声。正方以"有饭不吃"来论证贫困不足以畏惧和治愚的相对重要性,反方立即从己方观点中归纳出"无饭可吃"的旨要,鲜明地比较出了两者本质上的天差地别,有效地扼制了对方偷换概念的倾向。

  技巧三:顺水推舟

  表面上认同对方观点,顺应对方的逻辑进行推导,并在推导中根据我方需要,设置某些符合情理的障碍,使对方观点在所增设的条件下不能成立,或得出与对方观点截然相反的结论。

  例如,在"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的论辩中:

  反方:……我们要请教对方辨友,愚公搬家解决了困难,保护了资源,节省了人力、 财力,这究竟有什么不应该?

  正方:愚公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家又怎么搬?……可见,搬家姑且可以考虑,也得在移完山之后再搬呀!

  神话故事都是夸大其事以显其理的,其精要不在本身而在寓意,因而正方绝对不能让反方迂旋于就事论事之上,否则,反方符合现代价值取向的"方法论"必占上手。从上面的辩词来看,反方的就事论事,理据充分,根基扎实,正方先顺势肯定"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既而均人"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这一条件,自然而然地导出"家又怎么搬"的诘问,最后水到渠成,得出"先移山,后搬家"的结论。如此一系列理论环环相扣。节节贯穿,以势不可当的攻击力把对方的就事论事打得落花流水,真可谓精彩绝伦!

  技巧四:正本清源

  所谓正本清源,本文取其比喻义而言,就是指出对方论据与论题的关联不紧或者背道而驰,从根本上矫正对方论据的立足点,把它拉人我方"势力范围",使其恰好为我方观点服务。较之正向推理的"顺水推舟"法,这种技法恰是反其思路而行之。

  例如,在"跳槽是否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论辩中,有这样一节辩词:

  正方:张勇,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冠军,就是从江苏跳槽到陕西,对方辩友还说他没有为陕西人民作出贡献,真叫人心寒啊!

  反方:请问到体工队可能是跳槽去的吗?这恰恰是我们这里提倡的合理流动啊!(掌声)对方辨友戴着跳槽眼镜看问题,当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所有的流动都是跳槽了。

  正方举张勇为例,他从江苏到陕西后,获得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空间,这是事实。反方马上指出对方具体例证引用失误:张勇到体工队,不可能是通过"跳槽"这种不规范的人才流动方式去的,而恰恰是在"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合理流动"去的,可信度高、说服力强、震撼力大,收到了较为明显的反客为主的效果。

  技巧五:釜底抽薪

  刁钻的选择性提问,是许多辩手惯用的进攻招式之一。通常,这种提问是有预谋的,它能置人于"二难"境地,无论对方作哪种选择都于己不利。对法是,从对方的选择性提问中,抽出一个预设选项进行强有力的反诘,从根本上挫败对方的锐气,这种技法就是釜底抽薪。

  例如,在"思想道德应该适应(超越)市场经济"的论辩中,有如下一轮交锋:

  反方:…我问雷锋精神到底是无私奉献精神还是等价交换精神?

  正方:…对方辨友这里错误地理解了等价交换,等价交换就是说,所有的交换都要等价,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交换,雷锋还没有想到交换,当然雷锋精神谈不上等价了。(全场掌声)

  反方:那我还要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的思想道德它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是求利的精神?

  正方: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吗?(掌声)

  第一回合中,反方有"请君人瓮"之意,有备而来。显然,如果以定势思维被动答问,就难以处理反方预设的"二难":选择前者,则刚好证明了反方"思想道德应该超越市场经济"的观点;选择后者,则有背事实,更是谬之千里。但是,正方辩手却跳出了反方"非此即彼"的框框设定,反过来单刀直人,从两个预设选项抽出"等价交换",以倒树寻根之势彻彻底底地推翻了它作为预设选项的正确性,语气从容,语锋犀利,其应变之灵活、技法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

  当然,辩场上的实际情况十分复杂,要想在论辩中变被动为主动,掌握一些反客为主的技巧还仅仅是一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反客为主还需要仰仗于非常到位的即兴发挥,而这一点却是无章可循的。

  技巧六:攻其要害

  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纠缠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例子或表达上争论不休,结果,看上去辩得很热闹,实际上已离题万里。这是辩论的大忌。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要在对方一辩、二辩陈词后,迅速地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从而抓住这一问题,一攻到底,以便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的要害是 :在不温饱的状况下,是否能谈道德?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才能给对方以致命的打击。在辩论中,人们常常有“避实就虚”的说法,偶尔使用这种技巧是必要的。

  比如,当对方提出一个我们无法回答的问题时,假如强不知以为知,勉强去回答,不但会失分 ,甚至可能闹笑话。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 。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避虚就实”,“避轻就重”,即善于在基本的、 关键的问题上打硬仗。如果对方一提问题,我方立即回避,势必会给评委和听众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我方不敢正视对方的问题。此外,如果我方对对方提出的基本立论和概念打击不力,也是很失分的。善于敏锐地抓住对方要害,猛攻下去,务求必胜,乃是辩论的重要技巧。

   问的技巧

  辩手通过提问,期望控制辩信纸赛的进程,确立本方的主动进攻地位。因此,问什么?怎么问?何时问?谁来问?都是很有讲究的。

  (一) 关于问题的逻辑

  根据“问句理论”的理论,每一个问题都限定了可能回答的范围,依据该范围的特征,可以把问题划分为:

  (1)是/否型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回答“是”或“否”;

  (2)列举型问题,这类问题要求列举必要的实例或性质;

  (3)寻求指令型问题,这类问题要求给出完成任务的'办法或有关指示。

  在问句逻辑中问题本身都有真假值,问题的“真假”由回答确定,如果对问题作肯定的回答,就说该问题的值是“真”。反之,如果对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则该问题的值为“假”。问题的值共有三个:“真、假、不当”,所谓“不当”是指提问不当。

  (二) 问的基本要求

  首先要明确提问目的,有的放矢;然后根据不同的提问目的采取相应的提问方式和方法。大致说,提问目的可以分为:因未理解对方的思想而提问;因未听清对方的发言而提问;因存在歧义,为促使对方作进一步论证而提问;有时为强调本方重要观点或对方的某一失误而提问,这种提问是进一步论证的铺垫。

  提问时要做到:言简意赅,问题明确,击中要害。一般情况下,提问结束,发言也应终止,否则,继续发言会掩盖问题本身;更不能犯“预期理由”的错误:提问后,对自己假设的对方回答进行反驳。

  (三) 两难提问

  两难提问的目的在于:使对方无论作什么回答都出错,陷入二难推理、自己否定自己的尴尬境地。两难提问时,所提问题应符合要求:前提条件真实,需要对方选择的回答列举完全,问题的构成符合“条件推理”和“析取推理”的原则。所谓“条件推理”的规则,就是前面讲过的“MP规则”,“析取推理原则”则可以这样说明:如果A、B两个原因都能导致C的结果,在C事件已经发生的前提下,确知A事件并未发生,那么可以肯定B事件一定发生了;反之,B事件没有发生,可以肯定A事件一定发生了。用符号表示为:

  {A∨B→C,C,~B}∣—A

  {A∨B→C,C,~A}∣—B

  (四) 陷阱提问法

  也可称为“引诱提问法”,目的是将对手引入圈套。采用暗含前蝗的复杂问句提问,使对方在回答问题时落入陷阱。

  一般来说,使用这种提问法很讲究时机,通常是在对方放松警惕时出其不意地突然提问。

  (五) 反诘提问法

  反诘提问往往是明知故问。实际是用问句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所以提问者并不期望对方的回答。目的只是强化本方的论点或强调对方的矛盾。这种对方较多地用于辩护或反驳的场合,也可以用于陈词论述。

   答的技巧

  辩论中提出问题。意味着进攻,是主动的表现;而回答问题,是防卫,实际是为本方的论点作辩护。当然处理得当时,表面上是回答,是防卫,而事实上却是进攻。

  (一) 答问注意

  问答是辩论中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精彩的问答会深化辩论的主题。正因为“问”是主动的,是“进攻”;“答”是被动的,是“防卫”,有许多辩手喜欢“以问代答”、从而达到“以攻代守”的战略、战术目的。其结果,常常降低了辩论赛的激烈程度,使之失去几分魅力。

  不回避问题,也不等于个个问题都回答,或者个个问题都直截了当地回答。实际上回答问题有很多技巧。但是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回答问题,都必须明确:回答问题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本方的立场,揭露对方的矛盾。

  (二) 设定条件回答法

  有时对方提出的问题在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结论,对这样的问题就不能作无条件回答。根据情况,弄清对方提问的目的,特别注意是否有“陷阱”,然后设定对本方有利的条件作为前提,再回答相应的问题。

  有时需要对付某些刁钻古怪的问题,也以设定条件回答为好。

  (三) 以问代答法

  辩论赛中常用不回答问题,另外提出完全不相干的新问题的方法,摆脱困境。这里说的“以问代答”指的不是这种情况。这里所说的“以问代答”并不是回避问题,只是指针对问题本身的迂回的回答方式,结果常常把问题又还给对方。有时“以问代答”的方法还用来对付某些棘手的、无法下面论述的问题。

  (四) 模糊回答法

  对方提问不清楚,或直接回答对本方不利,但又不得不回答时,可以采用模糊回答法。模糊回答可用含义不清的语言或模糊不清的概念,使得对方不得要领,无法准确地把握含义。这种回答法有点象外交辞令,在外交场合使用比较多。一般辩论赛中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宜使用“模糊回答法”。

  (五) 否定问题本身的回答法

  当问题的前提是错误的、或者虚假的、或者对本方不利时,可以直接否定问题本身,并指出对方的荒谬之处。

  (六) 破两难提问

  破两难提问也有几种方法,常用的有:

  (1)回避回答。

  (2)直接指出对方前提的错误。

  (3)当对方在两难提问中列举前提不完全时,应该提出有利于本方的前提,得出相同结论。从而维护本方论证。

  (4)构造反两难推理的另一个两难推理。但要注意:前提必须保持不变,而结论变得对本方有利。

  (七) 回答的巧妙结合:自问自答

  顾名思义,“自问自答”实际上就是自己向自己提问,自己作出回答,与反诘提问不同之处在于自问自答,只是为了突出观点或加强论述的震撼力而采取的一种方法,常用来用陈词、论述的开场白。例如,在“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立场下,剑桥大学一辩的陈词就是以一连串的问题与相应的回答组成了一篇感人至深的演讲,被评委称赞为“气贯长虹”。

  (八) 对付不回答问题的技巧

  每支辩论队都准备了进攻的“武器”——一串问题,偏偏对方不予理睬,武器用不上的确是非常恼火的事。在提问得不到回答的时候,首先应审视自己的问题是否有价值,是否很重要,如果是的,就应反复提出,作用之一:让评委和观众明显感到对方在回避问题;作用之二:抓住有利战场不入。必要时自己回答,然后自己反驳,强化本方的优势,让评委和观众承认本方掌握进攻的主动权。

  有一些辩论赛常常是你问你的,我问我的,“老死不相往来”。许多准备好的炸弹成了“哑弹”,似乎对方不理睬,就没辙了;对付对方的办法也很单调:或同一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追问;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也不回答你的问题。结果辩论发展成为两条“平行线”。我们提倡辩论要有问、有答,有论、有辩;真遇上一直回避问题的对手,不必发毛,自问自答代替对方“辩论”。对方不反驳,等于承认本方正确;对方如果反驳,等于回答本方问题,两种结果于己皆有利。所以我们可以用“代辩”的技巧对付一再回避回答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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