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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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吉凌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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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的由来

宪法日的由来,中国是法制国家,奉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下面来看看宪法日的由来。

宪法日的由来1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日的由来2

宪法日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正式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

从世界范围看,把本国通过、颁布或者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旨在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在许多国家,宪法日已成为“国民的节日”。每逢这一天,国家都要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有些国家还把宪法日定为法定假日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之后又相继通过了4个宪法修正案,实现了宪法制度的与时俱进。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的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都发布活动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落实《决定》部署,经过法定程序,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意义。在每年这一天,通过举行各种形式的宪法纪念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有利于向广大公民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将引导人们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宪法日的由来3

立法设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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