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第一年不出险第二年打几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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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没出险第二年优惠20%。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1、上年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优惠10%.
2、前两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上年度确认优惠过10%)---优惠20%.
3、前三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上年度确认优惠过20%)---优惠30%.
4、首次投保或上年度发生一次交通事故(无死亡)----基准保费。
5、上年度发生2次及以上交通事故(无死亡),-----加费10%.
6、上年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加费30%.
扩展资料:
无事故优惠亦称“无赔款优待”或“无事故奖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和赔款,保险人为了鼓励其续保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在续保时给被保险人 (或投保人) 以一定比例的保险费折扣优待。其优惠的险种,比例和具体办法各国有所不同。
各国汽车保险大都有无事故优惠的规定,优惠比例一般为1年无赔款优待折扣10%,连续两年以上无赔款,优待折扣20%—30%或更高些。其他险种如船舶险、火灾险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我国目前国内保险业务实行无事故优惠办法的有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船舶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涉外保险业务参照国际惯例在汽车险、船舶险、机器损坏险等险种中有类似的规定
购买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的几率比较大,就重复投保这个险种,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重复的赔款。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车主重复投保了一个险种,涉及到赔款问题也不会得到超额的赔偿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1、上年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优惠10%.
2、前两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上年度确认优惠过10%)---优惠20%.
3、前三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提供上年保单复印件(上年度确认优惠过20%)---优惠30%.
4、首次投保或上年度发生一次交通事故(无死亡)----基准保费。
5、上年度发生2次及以上交通事故(无死亡),-----加费10%.
6、上年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加费30%.
扩展资料:
无事故优惠亦称“无赔款优待”或“无事故奖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和赔款,保险人为了鼓励其续保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在续保时给被保险人 (或投保人) 以一定比例的保险费折扣优待。其优惠的险种,比例和具体办法各国有所不同。
各国汽车保险大都有无事故优惠的规定,优惠比例一般为1年无赔款优待折扣10%,连续两年以上无赔款,优待折扣20%—30%或更高些。其他险种如船舶险、火灾险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我国目前国内保险业务实行无事故优惠办法的有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船舶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涉外保险业务参照国际惯例在汽车险、船舶险、机器损坏险等险种中有类似的规定
购买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的几率比较大,就重复投保这个险种,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重复的赔款。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车主重复投保了一个险种,涉及到赔款问题也不会得到超额的赔偿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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