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构成要素:期权合约主要由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执行价格、执行价格间距、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日、权利金构成。
拓展资料: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期权定义的要点如下:
1、期权是一种权利。期权合约至少涉及买家和出售人两方。持有人享有权利但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2、期权的标的物。期权的标的物是指选择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它包括股票、政府债券、货币、股票指数、商品期货等。期权是这些标的物“衍生”的,因此称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权出售人不一定拥有标的资产。期权是可以“卖空”的。期权购买人也不一定真的想购买资产标的物。因此,期权到期时双方不一定进行标的物的实物交割,而只需按价差补足价款即可。
3、到期日。双方约定的期权到期的那一天称为“到期日”,如果该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则称为欧式期权;如果该期权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时间执行,则称为美式期权。
4、期权的执行。依据期权合约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行为称为“执行”。在期权合约中约定的、期权持有人据以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固定价格,称为“执行价格”。
国内期权发展
2015年2月9日,上证50ETF期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国内首只场内期权品种。这不仅宣告了中国期权时代的到来,也意味着我国已拥有全套主流金融衍生品。
2017年3月31日,豆粕期权作为国内首只期货期权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
2017年4月19日,白糖期权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8年9月25日,铜期权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9年开始,国内期权市场快速发展,权益类扩充了上交所300ETF期权,深交所300ETF期权和中金所的300股指期权,商品类期权陆续有玉米、棉花、黄金等十多个品种上市。
期权合约是以金融衍生品为标的物的交易合约,像股票、股指、期货合约和商品债务等,期权合约可划分为分为看涨期权合约和看跌期权合约。
如图中“50ETF买入5月2700”就可以将这种期权合约进行分类,这是一种认购期权合约,也就是俗称的看涨期权。该期权合约的投资中有权在合约到期时买入标的50ETF。跟认购相反,就是认沽期权,即看跌期权合约。
如果做卖方在买入时显示“50ETF卖出5月2700”,表示合约到期时有权卖出标的物合约的50ETF。
二、期权合约构成要素
期权合约主要由交易单位、最小价格变动、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制、执行价格、执行价格区间、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日和权利金组成。
三、期权合约要怎么交易?
1.买方通过支付一定的权利金购买看涨期权合约,获得以执行价格购买一定数量交易合约标的物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平仓,赚取权利金差价。
2.买方通过支付一定的权利金购买看跌期权合约,获得在价格下跌时出售手中标的物的权利,也可以在合约到期前买卖合约。
3.订立卖方的买卖合约,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当买方应行使其权利时,他必须履行出售合同标的物或以一定价格购买合同标的物的义务。
所谓期权合约,是指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了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获得该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事先约定的敲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商品期货合约权利的一种标准化合约,买方也可以根据需要放弃行使这一权利。期权合约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买方、卖方、权利金、敲定价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权合约的基本特点:
期权合约是除期货合约以外最为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套期保值中,期货合约既抵消了潜在的损失,也抵消了潜在的收益。期权与期货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期权只是抵消了潜在的损失风险,并不妨碍持有者获得收益。为了获得这样一个有利的风险,期权的购买者(多方)需要向出售者(空方)支付一笔费用,我们称之为期权费。而我们买卖期货时,除了佣金以外是不用付给交易对方任何金额的。
期权合约的权利金:
权利金又称期权费、期权金,是期权的价格。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的变量,是由买卖双方在国际期权市场公开竞价形成的,是期权的买方为获取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必须支付给卖方的费用。对于期权的买方来说,权利金是其损失的最高限度。对于期权卖方来说,卖出期权即可得到一笔权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