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父母的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再婚家庭父母的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再婚家庭父母的财产子女如何继承,现在离婚已经是非常常见的想象了,但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很多的人都不是特别的清楚有哪些注意的事项,特别是拖欠抚养费的问题,那么以下是关于再婚家庭父母的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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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原则: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 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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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遗产,首先要分清楚是父母再婚前的财产还是再婚后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各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由未过世的父亲或母亲与过世方子女共同进行继承。如果对方子女对老人进行了赡养的话,可以依法分得部分财产。对于父母婚后的财产,首先要在父母之间进行一次划分,在划分之后划归于过世方一方的财产再由未过世的父亲或母亲与过世方子女共同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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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遗产的继承分配顺序和头婚家庭基本一致,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有的就按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要看有没有留下遗嘱,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此外,由于再婚家庭有其特殊性,继子女或继父母能否作为法定继承人,主要看继父母子女间有无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再加以认定。
一、如何确定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顺序?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对于再婚家庭来说,毕竟人是有私心的,有些老人会留下遗嘱,将财产处分给自己的亲生子女。但在继承纠纷中,老人辞世后,可能没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这时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那么老人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要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而这里所说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并不一定都是直系血亲,还可以是因姻亲关系产生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或因收养关系产生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简单说,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若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则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那么何为“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呢?一般指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子女作为扶养人照顾年迈的继父或继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此时可以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二、如何确定再婚家庭遗产分配份额?
随着离婚率的攀升,重组家庭也越来越多,在法定继承中,如何确定再婚家庭遗产分配的份额呢?
第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比如父亲再婚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是亲生的,一个是继子,但继子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若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且三个孩子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他们取得的遗产份额比例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家务劳动上给予主要协助,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继父母在经济、生活上有困难,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虽有条件和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也可以协商确定继承遗产的具体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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