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是一个反抗的民族在迫切需要的困境中硬给逼出来的 是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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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亚当斯说的。
潘恩在《常识》中写道:“让产生的宪章以神法,即圣经,为依据;让我们为宪章加冕,由此世人就会知道,如果我们赞成君主政体的话,那么在北美,法律就是国王。”
亚当斯认为“美国宪法本身是一个反抗中的民族在迫切需要的困境中硬给逼出来的”,1787年,宪法草案在13个州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两年之后,达到宪法规定的批准的州数,宪法才得以生效。
该人物简介: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年10月30日-1826年7月4日),美国第一任副总统(1789年-1797年),其后接替乔治·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1797年-1801年),同时亚当斯也是第一位由总检察长带领宣誓的美国总统。
约翰·亚当斯是《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的五个成员之一,被誉为“美国独立的巨人”。由于他任职期间在内政、外交方面均无明显成就,1800年竞选总统时被托马斯·杰斐逊击败。1826年7月4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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