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新城的规划
法律分析:黄骅新城的建设目标是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中心、科教创新基地、环渤海国际门户、新型产业基地、异地城镇化的承载地与示范区。
黄骅新城布局中有三个产业空间圈层,其中,城市中心区域为第一圈层,重点打造现代服务核心区,发展现代物流、商务、职业教育、区域性运营管理总部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发展现代商业、旅游休闲等消费服务业,打造成服务冀中南地区,辐射环渤海、京津冀的区域服务中心、商贸服务中心、东北亚国际交往窗口。2013年,黄骅新城有总投资21亿多元的上海捷虹化工大厦、河北伦特大厦、中海油伟业大厦、国际传媒大厦、中国五金机电大厦等企业总部开工建设;投资7亿元的集动漫城、图书城、影视城于一体的文化创意项目和投资8亿元的集专业协会会所、专家公寓、大中小型会堂、酒店式公寓为一体的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之家项目已正式签约;投资16亿元,集企业总部写字楼、大型商业广场、休闲娱乐商贸区、高档住宅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达成意向。
黄骅新城未来的城市主中心布局在南排河沿岸,通过对现有自然河流水系进行改造利用,引入南大港湿地部分水体,在城市主中心布局游船码头等旅游休闲服务功能,使南排河等水系成为连接城市主中心与渤海、南大港湿地的纽带,形成水绿交融、现代化与生态保护相得益彰的城市景观。黄骅新城还规划了黄骅副中心与中捷副中心,主要是在现黄骅城区、中捷城区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改造提升,形成新城建设起步阶段依托的主要服务中心。同时,通过城市环路及其他干道有效联系黄骅、中捷及南大港的部分区域,将当前分散的城镇空间进行有效整合与提升,形成集聚、高效、科学、有序的城市发展空间形态。将包括南大港城区在内的更大空间范围整合入城市发展框架,实现“先东西、后南北、大聚合”的战略发展框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