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援资格证在哪办理
法律分析:以前是由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抢险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现在应该可以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的。
救援证报考条件
初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中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公安、消防、武警等复员军人。
高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