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北京如何办进京证
法律分析:2019年11月1日起凡是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大兴部分区域行驶的外埠车辆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从2月17日起至疫情结束,外埠小客车办理进京证暂停现场办理,一律改为网上申办。
途径1:手机端APP办理:
1.登录北京交警APP,点击进入“货运汽车和小型客车办理进京证”;
2.点击“添加车辆”;
3.填写您的机动车信息(含:类型、车牌号、发动机号)并点击“确认”;
4.点击“+申请”,选择“车辆类型”后提交,阅读“进京证使用规定”并点击“确定”;
5.进行环保等级验证,输入车辆品牌型号和注册日期,核验环保等级;
6.核实机动车信息,上传行驶证正面照片和车辆正面照片,填写驾驶员姓名和驾驶证号,上传驾驶证正面照片和本人持身份证照。点击“下一步”;
7.填写进京信息(含:进京日期、进京时长、进京路口)并点击“提交”;
8.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暂不支持线上办理的、电子进京证申请不成功的,可到进京检查站窗口现场办理纸质进京证。
途径2: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本市任意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
办理材料:办理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行驶证;
4.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6.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一条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第二条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