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30类都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商标第30类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
人类食用谷物(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非食用防腐盐(类);
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药用酵母(第五类),动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类)。
【3001】 -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 - 茶、茶饮料
【3003】 - 糖
【3004】 - 糖果,南糖,糖
【3005】 -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 - 面包,糕点
【3007】 - 方便食品
【3008】 - 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09】 -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 - 谷物膨化食品
【3011】 -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3012】 -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 - 食用冰,冰制品
【3014】 - 食盐
【3015】 - 酱油,醋
【3016】 - 芥末,昧精,沙司,酱等调昧品
【3017】 - 酵母
【3018】 - 食用香精,香料
【3019】 - 单一商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0类商标包含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 香料、冰。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 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30类商标包含哪些类:https://www.91kaiye.cn/article-213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