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写小说最重要的十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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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界科幻大师的写作课。
作者是美国的厄休拉.勒古恩。(1929年-2018年)她是世界著名的奇幻、科幻小说作家,被称为科幻小说女王。赢得7次雨果奖,6次星云奖,21次轨迹奖,她还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卡夫卡奖及美国科幻奇幻作家协会大师称号。
作者认为创作就像在大海中航行,只有掌握真正的航海技巧,才能在暗礁和重重险阻间开拓属于自己的航道。
虽说是写了有十件事,但是我觉得英语写作和中文写作还是有差异性,比如说时态啊,语法啊,连接词,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必须了解的东西。
我从我自己的角度整理了提纲挈领的几个要点。
首从先我们很多人都有的疑惑开始,什么是小说?或者什么是故事?
在E.M.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里,有一个著名的表述,国王去世了,然后王后也去世了,这是故事,国王去世了,然后王后因为悲伤也去世了,这是情节。
作者在书里观点是,这二者都是故事的雏形,前者松散 ,后者有模糊的结构,不过二者都没有构建出情节,国王的兄弟谋杀了国王,迎娶了王后 ,王子心烦意乱,现在就有情节了。
情节的种类是有限的,故事的种类则无尽无涯,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同其他人的相遇都会开启一个故事,有人问威利.尼尔森,他的歌曲从何而来,他说空气里到处是旋律,你只需要伸手够到它 。世界上到初是故事,你只需要伸手够到它。
你需要的也许仅仅是一两个人物,一段对话,一种情景,抑或一个地点,接着你就会在那儿找到你的故事,你思考它 ,动笔之前,至少你已经勾画出了一部分轮廓,于是,你知道自己大体正走向何方。而其余的一切都会在讲述过程中自动完成,我喜欢自己掌舵的画面,但实际上 ,故事之船是有魔力的 。它清楚自己的航线,舵手的工作,只是协助它找找到自己的路。
我经常为了一段思绪,或者说是一个脑洞而激动,觉得自己很快就能创作出一个完整激动人心的故事来了——事实上,这还差得很远呢,当你开始写,就算是有了一个大纲,你开始写,就会觉得原来那个故事是漏洞百出,有时候是硬着头皮瞎写,有时候干脆就烂尾了……
而这本书揭示,写作的技能让你获得写作的自由,它也会告诉你,你内心想写的是什么 。技艺使艺术成为可能。
艺术得碰运气,靠天赋。这是争取不来的东西,但你能学习技巧,掌握它。你可以靠学习获得你的天赋。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有时候说写不出来也许是借口,毕竟,事无巨细地用文字表达一个人的性格,一件完整的事,一个世界,是需要付出很大的耐心。
去做好一件事意味着献身于它 ,寻找整体的和谐,从心所欲。学习做好一件事也许需要付出一生,但这值得。
所以在刚开始写的时候,放开手脚填充一切,巨细靡遗 ,哩哩啦啦 ,把所有东西放进去 。然后在修改的时候,思量哪些地方无足轻重,颠来倒去 ,哪些地方拖慢或阻滞了你的故事,把它们剪掉,挑出有价值的、言之有物的部分,剪切重组 ,直到剩下的全部都可丁可卯 。大胆地跳跃 。
故事定义为对事件(外部的或心理学的)叙述,它蕴含着变化,在时间中运动,或者说它暗示了时间的流逝 。
情节定义为由动作构成的故事形态,它常常以冲突的形式出现,依靠因果链紧密而复杂地缠结在一起,以高潮为结束。
高潮是某种愉悦,情节是某种故事。有力 ,匀称的情节本身就能产生愉悦。它可以在一代代人手中重复出现。它提供了一种叙事的框架。
变化是所有故事共同的源头。故事是运动,是发生,是变化。
讲故事的时候,我们不必套用一个死板的结构,但我们需要一个焦点,它讲的是什么?讲的是谁,不管是隐是显 ,这个焦点是一切的中心,是故事中所有的事件,人物 ,言论以及行为最初或最终的参照。
除此以外,形容词的运用也很重要。
因为过度使用,有些形容词和副词已经变得苍白无力。“伟大",很少负得起它理应肩负的重量,“突然"大都来得波澜不惊,只能充当一个引语,一声噪音--他正沿着马路走,突然瞥见了她,“不知怎的"含混其词,把一个连脑子都不肯转一下的作者暴露在我们面前--不知怎的她就是知道……不知怎的他们把它发射上了小行星,你的故事里没有什么是“不知怎的"的。事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你写下来了,负起责任来!
一个句子华丽到让故事停滞不前,出人意料的结构、震魂慑魄的形容词和副词、眼花缭乱的明喻和暗喻,这样的句子在叙事文中是无效的,它拽住你的读者,让他迈不动腿,即使你的手法让他惊叹不已。
其实中文更加博大精深,词语更是值得遴选。
全知作者这种以第三人称为视角的作者,这是讲故事的人常见的口吻,他对所有人物的位置,他们身上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他了解人物的内心活动知道什么发生了什么,即将发生所有的神话传奇和民间传说所有的儿童故事。1915年之前,几乎所有的小说和那之后的无数小说用的都是这种口吻
叙事者对整个故事了然于胸,知道哪里重要,最值得讲,而且他的声音深深的浸入每一个角色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斥之为老套过时而撂到一边,它不仅是最古老,应用最广泛的叙事语调,而且也是最多样,最灵活,最复杂的视角,在这一点上也许对作者来说它难度最大。
《战争与和平》读这本书是个大工程,但它确实是本美妙的书,从技术的角度上讲,它在作者观点和人物视角之间难以察觉的切换,已经臻至如火纯青的地步,托尔斯泰用极其简明的方式道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甚至一条猎狗内心的声音,接着潜回作者的口吻,读完整本书,你感觉自己在许多不同的生命中生活过,也许这就是小说能带来的最好的礼物吧。
另外由于作者是科幻小说作者的缘故,其中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解释。
几乎所有的叙事文都有或多或少的解释和说明。同在科幻小说中一样,笨拙的解释在回忆录中也会造成不小的问题,把信息融入故事中是一个值得学习的技巧。像往常一样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其实就已经向问题的解决迈出了一步。
修改你的作品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我们不能相信自己对刚出炉作品的判断--这是作家们为数不多的共识。想看清作品的优点和不足,时间的间隔是必要的:至少1~2天。
接下来用友善、期待又不乏苛刻的眼光重新阅读你的作品,在大脑中修订它,自己大声朗读它 ,因为读和听能让笨拙与瑕疵在韵律中无所遁形,帮助你把对话变得自然而生动。总体来说,寻找那些冗长、丑陋、含糊、多余、说教和粗糙的地方,寻找破坏节奏的细节和无用的部分。当然也找出有用的部分,赞赏它,看自己能不能把它表现得更好。
安东契克夫提出过一些修改故事的建议,首先 ,他说扔掉前三页。在开始一个故事时,我们都倾向于拉拉杂杂 ,做过多的解释,设置大多没必要设置的东西,然后 , 我们终于找到了我们自己的路,开始往前走,于是故事开始了……这常常刚好是故事的第3页。
修改的时候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能剪掉开头,就剪掉它,如果某些段落过于醒目,把主线晾在一边 ,支在别处,试着把它拿掉 , 看看故事有什么变化,很多时候 ,本以为删减过后会留下一个断层,却发现余下的部分了无痕迹地缝合在了一起,仿佛故事或作品本身具有某种形态,你一直在努力接近它,而只需清理掉冗词赘语,它就能成为那个形态 。
作者是美国的厄休拉.勒古恩。(1929年-2018年)她是世界著名的奇幻、科幻小说作家,被称为科幻小说女王。赢得7次雨果奖,6次星云奖,21次轨迹奖,她还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卡夫卡奖及美国科幻奇幻作家协会大师称号。
作者认为创作就像在大海中航行,只有掌握真正的航海技巧,才能在暗礁和重重险阻间开拓属于自己的航道。
虽说是写了有十件事,但是我觉得英语写作和中文写作还是有差异性,比如说时态啊,语法啊,连接词,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必须了解的东西。
我从我自己的角度整理了提纲挈领的几个要点。
首从先我们很多人都有的疑惑开始,什么是小说?或者什么是故事?
在E.M.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里,有一个著名的表述,国王去世了,然后王后也去世了,这是故事,国王去世了,然后王后因为悲伤也去世了,这是情节。
作者在书里观点是,这二者都是故事的雏形,前者松散 ,后者有模糊的结构,不过二者都没有构建出情节,国王的兄弟谋杀了国王,迎娶了王后 ,王子心烦意乱,现在就有情节了。
情节的种类是有限的,故事的种类则无尽无涯,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同其他人的相遇都会开启一个故事,有人问威利.尼尔森,他的歌曲从何而来,他说空气里到处是旋律,你只需要伸手够到它 。世界上到初是故事,你只需要伸手够到它。
你需要的也许仅仅是一两个人物,一段对话,一种情景,抑或一个地点,接着你就会在那儿找到你的故事,你思考它 ,动笔之前,至少你已经勾画出了一部分轮廓,于是,你知道自己大体正走向何方。而其余的一切都会在讲述过程中自动完成,我喜欢自己掌舵的画面,但实际上 ,故事之船是有魔力的 。它清楚自己的航线,舵手的工作,只是协助它找找到自己的路。
我经常为了一段思绪,或者说是一个脑洞而激动,觉得自己很快就能创作出一个完整激动人心的故事来了——事实上,这还差得很远呢,当你开始写,就算是有了一个大纲,你开始写,就会觉得原来那个故事是漏洞百出,有时候是硬着头皮瞎写,有时候干脆就烂尾了……
而这本书揭示,写作的技能让你获得写作的自由,它也会告诉你,你内心想写的是什么 。技艺使艺术成为可能。
艺术得碰运气,靠天赋。这是争取不来的东西,但你能学习技巧,掌握它。你可以靠学习获得你的天赋。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有时候说写不出来也许是借口,毕竟,事无巨细地用文字表达一个人的性格,一件完整的事,一个世界,是需要付出很大的耐心。
去做好一件事意味着献身于它 ,寻找整体的和谐,从心所欲。学习做好一件事也许需要付出一生,但这值得。
所以在刚开始写的时候,放开手脚填充一切,巨细靡遗 ,哩哩啦啦 ,把所有东西放进去 。然后在修改的时候,思量哪些地方无足轻重,颠来倒去 ,哪些地方拖慢或阻滞了你的故事,把它们剪掉,挑出有价值的、言之有物的部分,剪切重组 ,直到剩下的全部都可丁可卯 。大胆地跳跃 。
故事定义为对事件(外部的或心理学的)叙述,它蕴含着变化,在时间中运动,或者说它暗示了时间的流逝 。
情节定义为由动作构成的故事形态,它常常以冲突的形式出现,依靠因果链紧密而复杂地缠结在一起,以高潮为结束。
高潮是某种愉悦,情节是某种故事。有力 ,匀称的情节本身就能产生愉悦。它可以在一代代人手中重复出现。它提供了一种叙事的框架。
变化是所有故事共同的源头。故事是运动,是发生,是变化。
讲故事的时候,我们不必套用一个死板的结构,但我们需要一个焦点,它讲的是什么?讲的是谁,不管是隐是显 ,这个焦点是一切的中心,是故事中所有的事件,人物 ,言论以及行为最初或最终的参照。
除此以外,形容词的运用也很重要。
因为过度使用,有些形容词和副词已经变得苍白无力。“伟大",很少负得起它理应肩负的重量,“突然"大都来得波澜不惊,只能充当一个引语,一声噪音--他正沿着马路走,突然瞥见了她,“不知怎的"含混其词,把一个连脑子都不肯转一下的作者暴露在我们面前--不知怎的她就是知道……不知怎的他们把它发射上了小行星,你的故事里没有什么是“不知怎的"的。事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你写下来了,负起责任来!
一个句子华丽到让故事停滞不前,出人意料的结构、震魂慑魄的形容词和副词、眼花缭乱的明喻和暗喻,这样的句子在叙事文中是无效的,它拽住你的读者,让他迈不动腿,即使你的手法让他惊叹不已。
其实中文更加博大精深,词语更是值得遴选。
全知作者这种以第三人称为视角的作者,这是讲故事的人常见的口吻,他对所有人物的位置,他们身上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他了解人物的内心活动知道什么发生了什么,即将发生所有的神话传奇和民间传说所有的儿童故事。1915年之前,几乎所有的小说和那之后的无数小说用的都是这种口吻
叙事者对整个故事了然于胸,知道哪里重要,最值得讲,而且他的声音深深的浸入每一个角色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斥之为老套过时而撂到一边,它不仅是最古老,应用最广泛的叙事语调,而且也是最多样,最灵活,最复杂的视角,在这一点上也许对作者来说它难度最大。
《战争与和平》读这本书是个大工程,但它确实是本美妙的书,从技术的角度上讲,它在作者观点和人物视角之间难以察觉的切换,已经臻至如火纯青的地步,托尔斯泰用极其简明的方式道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甚至一条猎狗内心的声音,接着潜回作者的口吻,读完整本书,你感觉自己在许多不同的生命中生活过,也许这就是小说能带来的最好的礼物吧。
另外由于作者是科幻小说作者的缘故,其中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解释。
几乎所有的叙事文都有或多或少的解释和说明。同在科幻小说中一样,笨拙的解释在回忆录中也会造成不小的问题,把信息融入故事中是一个值得学习的技巧。像往常一样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其实就已经向问题的解决迈出了一步。
修改你的作品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我们不能相信自己对刚出炉作品的判断--这是作家们为数不多的共识。想看清作品的优点和不足,时间的间隔是必要的:至少1~2天。
接下来用友善、期待又不乏苛刻的眼光重新阅读你的作品,在大脑中修订它,自己大声朗读它 ,因为读和听能让笨拙与瑕疵在韵律中无所遁形,帮助你把对话变得自然而生动。总体来说,寻找那些冗长、丑陋、含糊、多余、说教和粗糙的地方,寻找破坏节奏的细节和无用的部分。当然也找出有用的部分,赞赏它,看自己能不能把它表现得更好。
安东契克夫提出过一些修改故事的建议,首先 ,他说扔掉前三页。在开始一个故事时,我们都倾向于拉拉杂杂 ,做过多的解释,设置大多没必要设置的东西,然后 , 我们终于找到了我们自己的路,开始往前走,于是故事开始了……这常常刚好是故事的第3页。
修改的时候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能剪掉开头,就剪掉它,如果某些段落过于醒目,把主线晾在一边 ,支在别处,试着把它拿掉 , 看看故事有什么变化,很多时候 ,本以为删减过后会留下一个断层,却发现余下的部分了无痕迹地缝合在了一起,仿佛故事或作品本身具有某种形态,你一直在努力接近它,而只需清理掉冗词赘语,它就能成为那个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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