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转正定级细则有什么?
一、转正定级的级别范围和时间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国考、省考用于新招录公务员的岗位仅限于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岗位,也就是包括二级科员、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共6个职级。
转正定级的时间一般是在报到之日满一年,30日内完成转正定级相关工作。之后的晋升,将以转正定级任命通知的落款时间为准,而非报到时间。
二、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
直接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的情形下,转正定级比较简单,对应关系如下:
1.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二级科员,27级;
2.大学专科——一级科员,26级;
3.大学本科——一级科员,25级;
4.硕士研究生——四级主任科员,24级;
5.博士研究生——二级主任科员,22级。
根据笔者了解,绝大多数地区都能按上述标准执行,但也有个别地区的基层机关对硕士或博士会低定职级,主要还是受职级比例限制。例如,改革前到基层工作的硕士有的干了几年还没有晋升副科级,新招录的硕士反而直接定四级主任科员,容易引发矛盾,单位就会想方设法避免。
三、从已有工作经历人员中录用的
已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比较复杂,主要受两个条件影响:一是学历和工龄;二是工作资历。官方的说法是: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看起来好像很简单,其实不然,因为“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的具体职级会受到包括职级比例在内的很多因素的影响。
理论上,中央部委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是不会受比例限制的,因此笔者先以此为例进行介绍。
1.工作不满3(1+2)年的,都按照毕业生转正定级,如本科毕业工作2年,仍定为一级科员。
2.工作满3(1+2)年的,原则上可定高一级职级,如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可定为四级主任科员。
3.工作满5(1+4)年的,原则上可定高两级职级,如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可定为三级主任科员。
4.工作满7(1+6)年的,原则上可定高三级职级,如本科毕业工作满7年,可定为二级主任科员。
5.工作满9(1+8)年的,原则上可定高四级职级,如本科毕业工作满9年,可定为一级主任科员。
但上述条件受到两个限制:一是最高只能定一级主任科员,如博士毕业工作满5年或7年,也只能定为一级主任科员。二是受公务员招录公告所列岗位等级影响,如公告职位表上写明是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那么转正定级最高只能是三级主任科员。
转正定级后,此前的工作年限清零,也就是说,不论是刚毕业、工作1年,只要不满2年,在转正定级为一级科员后,在晋升时就再无区别。
部委和省直机关的转正定级基本都符合上述对应关系,但对于地方特别是基层机关来说,很大程度上还要受到职级比例的限制。
四、要提前做好“吃亏”的心理准备
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总体上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是利好,大大提升了职业发展的“天花板”。然而,受职务职级并行影响,在部委或省级机关会存在这样一种反差,个别小伙伴被录用后可能会“吃亏”。例如:A和B均为2009年大学本科毕业,A于2017年7月考入机关,2018年7月可转正定级为主任科员,2019年6月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B于2018年7月考入机关,2019年7月可转正定级为一级主任科员。于是出现一个结果,同等条件2人,后考入机关的反而比先考入机关的高一个职级。这个矛盾在很多部委和省直机关都会出现,目前无任何办法解决。所以,建议大家报考前做好对应的心理准备,或者计算好自己的定级年限(当然了,能考上是主要的)。
在有些基层单位则会出现另一种矛盾:职务职级并行前,有的基层招录了许多本科生、硕士甚至博士,但是由于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职数限制,很多人多年未能提拔。职务职级并行后,基层机关的一二级主任科员比例合计不超过30%,三四级主任科员合计不超过30%,一级科员以下40%。在此情况下,如报考基层,也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公务员转正定级规定为:
1、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①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②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2、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②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③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3、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