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上高速被撞死该如何判
法律分析:行人上高速被撞死的话,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存在过错,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需要负上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就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需要被判处行政处罚,因此就算撞死行人,机动车一方还是能够减轻部分的赔偿责任。但是,就算机动车不存在任何过错,也就是完全是行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机动车驾驶人仍然要承担至少一成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赔偿都是民事责任上的赔偿,而如果机动车又被认定需要负上事故的主要责任,比如机动车驾驶人严重违章的,这时候驾驶人可能就需要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