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拓展资料:
1、理赔程序
1)报案
2)现场处理:
a、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b、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3)、第三者修理
a、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b、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时,若现场掏钱,一定要立收据且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
4)车辆定损修理
a、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b、修理厂修车;
b、车主提车。
5)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6)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7)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2、注意事项
1)48小时后报险可能被拒赔;
2)贷款车出险需提交还款证明;
3)先修车后理赔不是正确流程;
4)"不计免赔"也有限制范围。
1、车祸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发生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的责任;一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