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合作手抄报图片
一、定义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二、意义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
三、辉煌成就
建国60年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的60年。“同心掬得满庭芳”。60年来,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得到扎实推进,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
四、团结基础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党民族政策的基石。在中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居住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如何,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是否相同,社会地位一律平等,享受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汉族和少数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一律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特权,任何民族的权利也没有被限制。
五、相关名言
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既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则。——江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