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放疗引起的放射性肺炎是不是医疗事故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首先,放射线对正常的人体组织是有害的,之所以用它来治疗肿瘤,是因为通过现世裤代的技术(适行、调强等)和分割方式(分次照射)达到既杀灭肿瘤也可以使正常组织受到可耐受的损失。也就是说,正常组织在放疗过程中肯定是要受到损伤的,这一点,您的主管医师肯定交待过。
另外,对于食管癌而言,射线肯定要通过肺部,正常肺组织或多或少肯定受到损伤,是否出现放射性迅滑肺炎因素很多,既包括患者本人的肺部情况、是否同步化疗、放疗技术等等,而个体差异很大。
最后,现在的治疗都是权衡利弊,利明显大于弊就选择有利的方面。如果您因为害怕发生并发症而不去治疗,那就可惜了。况且,现代亩返腊放疗技术下,食管癌的治疗效果很好。
所以,食管癌放疗中出现放射性肺炎不是医疗事故。
另外,对于食管癌而言,射线肯定要通过肺部,正常肺组织或多或少肯定受到损伤,是否出现放射性迅滑肺炎因素很多,既包括患者本人的肺部情况、是否同步化疗、放疗技术等等,而个体差异很大。
最后,现在的治疗都是权衡利弊,利明显大于弊就选择有利的方面。如果您因为害怕发生并发症而不去治疗,那就可惜了。况且,现代亩返腊放疗技术下,食管癌的治疗效果很好。
所以,食管癌放疗中出现放射性肺炎不是医疗事故。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