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课程从小学几年级开始设置
小学1年级
《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规定的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年级是从小学1年级开始开设的,其中,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内容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1、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超越单一的教室空间,参与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得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培养社会服务意识、增强公民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领域。
3、劳动与技术教育
劳动与技术教育是以学生获得积极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主的多方面发展为目标,且以操作性学习为特征的学习领域。
4、信息技术教育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是为了适应技术迅猛发展的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而设置的学习领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操作能力为主要目标,以操作性、实践性和探究性为特征的基本学习领域之一。
除上述指定领域以外,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同伴间的交往活动、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心理健康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