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报告参考
1.调查研究报告
一、问题的提出。
每当看到马路上人们用着不同手机时,我心中便产生了很大的疑惑:为什么大家用的手机都不相同呢?
二、研究的过程与方法。
1、查阅有关生活的书籍,查看报纸,上网浏览。
2、找出具体研究对象。
3、整理、归纳搜集到的资料。
以下是我整理的研究情况:
主要通讯设备:老人机、智能手机、台式机
通讯设备的相关信息:老人机:只能接电话,智能手机:干任何事,十分方便,台式机:适合家里用。
三、研究结果。
时代变化,手机也变样了,大家喜欢的手机不同,各有各的喜好。
2.调查研究报告
1.问题的提出:
2.调查方法:
(1)从网站上了解中小学生喝可乐的害处。
(2)通过电视的新闻联播上,了解中小学生喝可乐,现在是什么样子。
3.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信息的渠道
涉及的方面
具体内容通过互联网调查
小学生喝可乐的害处
小学生喝可乐,现在是什么样子。
呼吸加快、心动过速、失眠、眼花、耳鸣。会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心悸、心前区疼痛等中毒症状。一项研究显示,汽水会加速骨质流失,尤其爱喝可乐的少女,骨折的几率是不喝汽水者的5倍!
4.结论:
喝可乐多会牙齿受到腐蚀儿童饮可乐有害。可乐中含有咖啡因,1瓶340克的可乐型饮料含有咖啡因50~80毫克。有人做过试验,成年人一次口服咖啡因1克以上,可以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呼吸加快、心动过速、失眠、眼花、耳鸣。即使1次服用1克以下,由于胃黏膜受到刺激,也会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心悸、心前区疼痛等中毒症状。小儿对咖啡因较成人更敏感,所以不要给孩子喝可乐型饮料。少女谨防骨质疏松。一项研究显示,汽水会加速骨质流失,尤其爱喝可乐的少女,骨折的几率是不喝汽水者的5倍!专家指出,可乐中的磷酸可能是造成易骨折的原因,磷酸对骨质有害,因为磷酸对钙的新陈代谢和骨质有不利影响。所以,我们尽量不要接触可乐,因为我们对可乐很敏感。
3.调查研究报告
一、税收存续期的定义及管理现状
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往往会影响到后期的税收问题,从经济事项发生到涉税事项产生的这段时期即称之为税收存续期。一般而言,税收存续期随经济事项发生而开始,随涉税事项产生而逐步结束。现阶段,对税收存续期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不管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对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管理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的认识。虽然,目前从后续管理的角度对企业所得税税收存续期的管理有所强化,但如何从税收存续期的角度统筹各税的后续管理,还缺乏统一的认识与研究,更没有系统的规划、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措施等。
(二)风险意识不强。税收存续期具有三个特点:1.存在的普遍性。税收存续期普遍存在于纳税人和多税种之中,尤其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2.时间的不确定性。有的存续时间较为明确,有的存续时间却无法预知;3.相关人员的变动性。存续期内,既可能是企业财会人员变动,也可能是税收管理人员变动。导致税企双方均可能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而这些风险往往容易被税企双方所忽视。
(三)政策水平不高。税收管理工作中,由于部分税务人员对涉及税收存续期的税收政策不熟悉,对税收政策与财会制度的差异不了解,导致不能对税收存续期相关税收事宜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
(四)管理范围不广。目前对税收存续期的管理,()较多的是从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角度进行强化,而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的税收存续期管理较薄弱,有的甚至还是盲区。
(五)管理手段滞后。目前对税收存续期的涉税事项管理方法较为落后、手段比较单一,既没有推行专业化管理,也没有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税收存续期产生的原因
(一)因税收政策原因产生的税收存续期。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影响后期的税收缴纳,特别是明确规定企业经济事项发生时暂不征税的税收政策。例如,GJ税务总局国税发〔20xx〕年60号文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权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政策中,从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个人将股权转让时再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相隔一段时期即税收存续期,而且存续期的长短因股权转让的时间而定。又如,《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规定中,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亏损),影响到后5年的企业所得税,其存续期最短可能一年,最长可能5年。
(二)因税收政策与会计差异原因产生的税收存续期。由于税收政策与财务会计的目的和前提,以及遵循的原则不同,税收政策对某些经济事项的确认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税收存续期。例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账款,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营业税上确认为计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上不确认收入,但要按毛利率预征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上不确认为清算收入,但要按规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由此,《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专门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如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会计制度能够全额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以后纳税年度即属于税收存续期。
三、税收存续期税收管理相关案例
(一)个人所得税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由原集体企业于20xx年改组改制成立。改制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量化资产250万元。20xx年10月,股东转让65.78%股权计657.8万股,在计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时,企业按账面实收资本乘以转让比例扣除转让成本657.8万元。
税收存续期分析与处理:企业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量化资产的涉税经济事项于20xx年7月发生,但根据国税发〔20xx〕年60号文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存续于企业,20xx年股权转让时所转让的65.78%部分164.45万元(250×65.78%)不能作为成本扣除,因而税务机关审核时调减了成本扣除额而补征了个人所得税32.89万元。尚未转让的34.22%的股权所包含的量化资产则仍然存续于该企业。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