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可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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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可以改,具体如下:
1、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3、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4、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3、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4、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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