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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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锋歼:
1、农业生产者市场销售的自产自销农业产品。
2、避孕措施药物和用品。
3、古老书籍。
4、直接用以科研、科学实验和培训的进口仪器设备、机器设备。
5、国外政府部门、国际经济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供应和机器设备。
6、由伤残人的机构直接进口供伤残人常用的物件。
7、市场销售的自身使用过的物件。
8、国防制造业企业、部队和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单位隶属公司和一般公司制造的要求的军警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迟基岁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码睁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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