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规定下,直接对外出售和继续加工,如何做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会计分录,请老师讲解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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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拱月5130
推荐于2016-03-30 · 超过6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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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发出材料100,材料加工费时20,在委托加工环节需要缴纳的消费税是10,

·1、假设加工完成后,直接销售
发出商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贷:原材料 100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加工费)
贷:应付账款 20
支付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10
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贷:应付账款 3.4
加工完后:
借:原材料 130(100+20+1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30

也可以这样写: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贷:原材料 1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加工费+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贷:应付账款 33.4

加工完后:
借:原材料 130(100+20+1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30

2、假设加工完成后,继续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贷:原材料 1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加工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应交税费——应交销售费 10
贷:应付账款 33.4
加工完后:
借:原材料 130(100+20+1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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