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如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安全生产法\x0d\x0a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x0d\x0a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x0d\x0a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x0d\x0a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x0d\x0a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x0d\x0a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x0d\x0a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x0d\x0a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x0d\x0a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x0d\x0a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北科教育
2018-06-11 广告
2018-06-11 广告
北京北科教育技能培训中心,是经教育局、劳动局、安监局批准的合法培训机构。 现面向威海及周边地区招纳各种技工培训、考证学员。 本技工中心有专业的技师、讲师进行实践及理论指导。全部以实践为主,上机操作。...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北科教育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