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个月女方要离婚彩礼该退吗
结婚两个月女方要离婚彩礼该退的分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虽然在民俗上讲,形式上已经“结婚”、共同生活居住,但是,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形退还彩礼。
2,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没有共同生活的:已经领取结婚证,成为了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没有进入共同生活状态、没有一起居住。这种情形退还彩礼。
返还额度的认定,具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碰枝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祥吵凯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谨唤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