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正确还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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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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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诉法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2012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将第二十条修改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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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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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4、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
5、中级法院决定提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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