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是借款方面:前几年有一个朋友跟我借了几万,借款协议是这样写的:现甲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急需
借款协议是借款方面:前几年有一个朋友跟我借了几万,借款协议是这样写的:现甲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急需资金周转,现向借的得现金人民币4万,月利息按人民币:0.02元/月计算,...
借款协议是借款方面:前几年有一个朋友跟我借了几万,借款协议是这样写的:现甲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急需资金周转,现向借的得现金人民币4万,月利息按人民币:0.02元/月计算,每月到期支付利息,计划借用时间六个月,到期连本带息归还!借款时间以上甲方实际收到乙方的款项为准!
特立此据,
有她留的身份证号,还有签名,时间是2012年12月14日,到现在还没还清,但这中间还了一些,请问这个借条还受法律保护吗?能起诉吗? 展开
特立此据,
有她留的身份证号,还有签名,时间是2012年12月14日,到现在还没还清,但这中间还了一些,请问这个借条还受法律保护吗?能起诉吗? 展开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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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你的诉讼时效从她向你返还部分款项之日起,往后推2年
你提这个问题已是2016年3月22日,因为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诉讼时效有可能已经届满,也有可能没有届满。
在未届满的情况下,你当然有权向法院起诉。
在届满的情况下,你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只要她不以时效届满为由来对你进行抗辩,那就没关系。
从维护你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建议在你在开庭之前要求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行诉讼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现已经找不到人了,借我钱的这位是四川的结婚在我们这边,不知道是他们生意上的原因,现已经离婚了,我要怎样诉讼她。是本地诉讼她还是到她那里起诉。
追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被告住所地就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连续居住满2年的地方,不包括住院。因此,你要搞清楚她有关住所地和居住地的情况,然后对照上述法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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