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证明怎么开
中小学的学籍证明到学校的教务处开具。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可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系)办公室办理,加盖所在学院(系)公章即可。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可持打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学籍证明的办理:
1、在校生办理在读证明:学生到本学院办公室办理即可(已加盖学籍专用章);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需要盖章的,学生可持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办理。
3、外文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按照中文原件进行翻译,持中文原件及翻译好的证明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1号楼415房间)加盖山东农业大学学籍专用章。
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系、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