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里的利润总额该怎么填啊
国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里的利润总额该怎么填啊
国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里的利润总额本期数填本季(4-6月)三个月的每月利润之和。
国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里的利润总额本年累计数填本年从1月起至本季末所有月份的每月利润之和。也就是本月上报的利润表中的本年累计利润数。
A类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第4行‘利润总额’该怎么填?
利润总额是可以是负数,应纳税所得额不能是负数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中的利润总额怎么填写啊?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专案: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资料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资料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资料。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资料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专案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要扣除以前缴纳的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不得扣除以前缴纳的所得税。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利润总额为负数网上申报
所得税A类报表上只用填三村,一是销售收入,二是营业成本,三是利润总额,你一二填0,利润总额栏填-40533,它会自动出来本期应纳所得税为0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实际利润总额”疑问
申报表上填写的应该是1季度的利润总额35万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2季度"利润总额"不填行吗?
你好,目前,除大中型企业外,其他企业都是采用按季预缴所得税的做法,不管你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得按当季销售收入的千分之多少(有高有低假设3)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事实如此吗?非也。平时预缴的所得税,年终亏损(或当年有盈利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 ,对不起,不退。请你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40行次“其他”栏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吧。
所以,第2季不填"利润总额"行吗?不行!而且"利润总额"填列的资料,不是贵公司的实际利润总额,而是某个乘以25%,正好等于“按当季销售收入乘以千分之3”的资料。
呵呵,捧捧人场而已,仅供参考。
急!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利润总额如何填写?
那你就要核对一下报表是不是出错了,再不行就要找税务局问下是不是系统的问题了 第一季度是本期数和累计数是一模一样的,本期数只得不是本月数,是三个月的数,而不交所得税的情况不会出现在第一季度。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网上申报利润总额是负数怎样填
本月利润亏损当然如实填写,是多少亏损利润总额就是多少亏损,
最后的所得税填零,利润是负数就不用再乘所得税率啦,所得税率那一栏按照税率多少填多少,最后的所得税额就是零,不会是负数的。
因为税务局不会倒欠你所得税的。 所以 “税管员怎么说利润总额不能填负数”是错误的,应该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能为负吧。
亏损的利润经过税务局审查通过后可以留抵后5个年度内的利润盈利,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5年内如果企业有利润,可以冲抵去年的亏损,这一块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啦。
当然抵完剩下的利润盈利还是要按照规定交所得税的。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利润总额一栏填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
利润总额是税前利润,如果是税后利润叫净利润,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等于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