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从何时开始实施
2023-03-23 · 百度认证: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官方账号,优质汽车领域创作...
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从何时开始实施?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从何时开始实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五条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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