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二中2012年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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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烟台二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3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2011年或2012年毕业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的,可报考国内同等学历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并资格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8:00-17:00
报名地点:烟台市芝罘区焕新路1号(烟台二中北校区)
具体办法是:
1、报名者报名时现场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交给工作人员审查。
2、报名者须提交以下证件:个人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身份证、本科与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到证、英语专业还需提供八级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 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
3、资格审查通过后,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领取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时间定于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次日。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全部试讲结束后公布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试讲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按照试讲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 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 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 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 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调动、派遣手续。学校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确定后,受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也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535-6696210 6696228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4日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2011年或2012年毕业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的,可报考国内同等学历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并资格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8:00-17:00
报名地点:烟台市芝罘区焕新路1号(烟台二中北校区)
具体办法是:
1、报名者报名时现场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交给工作人员审查。
2、报名者须提交以下证件:个人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身份证、本科与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到证、英语专业还需提供八级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 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
3、资格审查通过后,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领取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时间定于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次日。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全部试讲结束后公布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试讲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按照试讲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 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 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 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 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调动、派遣手续。学校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确定后,受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也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535-6696210 6696228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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