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发票能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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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发票不能作废,可以开具红字负数发票,俗称“红冲”。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前往税局开具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2、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在电脑开票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
发票作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没有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没抄税也没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显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正常情况下,及时处理有问题的发票,都能进行作废。但发生以下情况,发票无法作废:
1、商家开具的电子发票。
2、成品油发票。
3、已经认证了的发票。
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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