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大学生申请公租房条件:1、首先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从毕业的次月起算,毕业不满5年;2、要与用人单位有签订劳动合同;3、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4、新就业人员的租赁住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1、据相关规定显示,这类房子的租赁合约一般是一年一签,有些也可以可以连租5年,这是由公租房的阶段性保障性质决定的,即为暂时还买不起房的人提供过渡性保障住房。
2、当然如果你一直符合这类房子的租住条件,那么你就可以一直享受租赁这类房子的权利。如果在居住的时候,你买房了,这时候你已经不在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那么就应该腾出房屋,让给居住更加困难的居民居住。因为公租房的目的是保障居住困难的群众有房子住。
租赁期限:
1、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1年租住过渡期
2、5年内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2年租住过渡期
3、过渡期满,经审核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纳入公租房管理;经审核不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不强制退出,可根据大学生意愿,自行选择办理退出手续或按照市场租金重新签订租住合同。
准入条件:
1、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
2、5年内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新毕业大学生
租住期间租金价格:
过渡期内按建筑面积2.89元/平方米•月收取(含物业费、电梯费)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配租面积:户型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大学生公租房
申请流程:
1.登记报名。新毕业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大学生公租房项目现场或住房保障部门指定地点登记报名。
2.轮候配租。市保障中心根据新毕业大学生登记报名时间,分项目建立大学生公租房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按轮候顺序进行分配,并与大学生签订配租协议。
3.分配入住。大学生持配租协议到大学生公租房物业办理手续并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