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人员误工费用如何计算
2023-03-23 · 百度认证: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官方账号,优质汽车领域创作...
如何计算处理交通事故的损失时间成本?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伤者治疗外伤造成的时间损失成本,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前来车队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时间损失造成的经济减少成本。伤者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就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确定。受伤人员因伤致残继续损失时间的,损失时间可计算至最终伤残前一天,并有机会进行伤残评定: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公安部目前正在起草《人身伤害受伤人员损失时间评定通则》,其公布后,损失时间可按其规定计算。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河北省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费收入(元、月)×误工费。
1.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补偿金额=正常劳动收入-事故伤害后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补偿金额=最近三年三年十二个月总收入×误工,或法院所在地同类行业最近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误工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期间(误工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的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班级奖励等。损失的时间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基于“实际减少”的收入补偿(差额补偿原则)。例如,当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员工时,当他/她因受伤而失去工作时,单位不得扣留他/她的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经营者时,不包括其已丧失的商业利益损失。
交通事故人员误工费的计算需要与当事人的收入相关。一般来说,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损失时间费用的计算一般以损失时间和实际工资为基础。当事人为个体户或无固定收入人员的,需结合其近两年的收入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损失的时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