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脑出血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2023-03-23 · 百度认证: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官方账号,优质汽车领域创作...
1.交通事故脑出血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已经非常明确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3.2条规定:“评估机会应基于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导致的并发症治疗结束。”
经验方法是腿部损伤持续3个月,头部损伤持续6个月。然后,向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的时间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伤害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结束为准。
二是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咨询驾驶证网络事务所委托的鉴定。
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1.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构发生故障而驾驶机动车的;
(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案件是否立案,首先要分清事故责任,其次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行为人仅违反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无需立案。
无论是脑出血还是其他情况,当事人都需要掌握伤残鉴定的时间,必须是治疗结束后15天。如果受害人及其家属急于自行申请伤残鉴定,正规的伤残鉴定机构根本不会受理个人提出的鉴定申请。因此,为了得到权威的伤残鉴定报告,需要委托律师事务所或交管部门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