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要做哪些工作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1、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3、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5、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制作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内容;
(2)到达现场并进行勘察;
(3)对现场进行取证;
(4)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5)根据勘察以及询问结果制作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2、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3、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4、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1、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3、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5、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制作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内容;
(2)到达现场并进行勘察;
(3)对现场进行取证;
(4)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5)根据勘察以及询问结果制作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2、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3、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4、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75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