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具体如下:
教师的职业道德: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调解和处理与他人、社会、集体、职业工作关系所遵守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它具有如下基本旨意:一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是与教师这一职业密切联系的专门性道德,是教师在其现实职业生活中应遵守的和应有的。二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说明了教师职业道德不只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还包括教师对这些规范和准则中内得二成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
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