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主义教育的进步主义教育主要观点
以儿童为中心的学生观。进步主义教育协会发布了“改进初等教育七原则”,阐述了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观,认为是儿童而不是传统的学科内容和价值观决定学校的课程和活动,强调儿童的自由,强调儿童的创造性,重视培养儿童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的任务就是要根据儿童本能生长的不同阶段供给他适当的材料,促进本能的表现与发展。因此,教育应该是主动的,应该与儿童的兴趣相联系。
以生活为内容的课程观。杜威认为,“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2],生活和经验是教育的灵魂,离开了生活和经验就没有生长,也就没有教育。学校教育应该利用现有的生活情境作为其主要内容,而不是对既有的由科学知识组成的文理科目的系统学习。儿童学习的内容应该是儿童自己的活动所形成的直接经验,在学校课程中,应该把各种活动形式的课程摆在突出的位置上。
以解决问题为方法的教学观。杜威指出,“教学的过程就是培养思维习惯的过程”,依据思维的顺序,教师首先应给学生设置一个使其感兴趣的真实的经验的情境,使学生在情境内部产生真实的问题,让学生充分占有学习资料,观察问题;最后通过应用来检验学习的想法。这种教学步骤以“活动”形式贯穿始终,以儿童的需要为中心。因此这种教学方法能使学生能动地活动,积极地思考。
淡化权威意识的教师观。进步主义教育者反对传统教育中教师所具有的那种专断性的主导作用,认为那种由上级的权威者把所必须接受的东西传给下级的接受者形成的教育体制,不是教育,而是灌输、宣传。教师的职务仅仅是依据较多的经验和较成熟的学识来决定怎样使儿童得到生活的训练。因此,在进步主义教育家们看来,教师的“权威”只能体现在他的“经验”和“学识”上,这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传统教育中教师所具有的权威意识。
强调合作精神的学校观。进步主义教育者认为,学校应该鼓励学生们合作,教师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学校应该是一种生动的社会生活的真正形式,而不仅仅是学习功课的场所;社会是由一些循着共同的路线、具有共同的目的而活动的个人集聚在一起的。学校应该采用各种不同形式的活动作业,使儿童通过直接生活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