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青年去某手机厂打工,商定好一年的报酬是36000元,外加一部手机。工作满7个月后,这个青年因故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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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36000除以12,等于3000,这是每个用的工资。7个月的工资是3000乘以7等于21000元,加半部手机。实际他拿了20500元,加一部手机,再算他扣了多少钱才拿到这部手机21000减20500等于500元,正好还差5个月就工作一年,所以500除以5等于100,那么相当于每月为手机提供100元,12个月,所以这部手机价格为100乘以12等于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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