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桓案发生在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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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于明朝洪武七年,朱桓原本是朱元璋堂兄朱六九之子,初为庐州知府,因作奸犯科险些被朱元璋处斩,因朱六九求情才被贬至定远县任知县。于定远县任上,朱桓凭借“皇亲国戚”身份处理了几桩冤案,没过多久便又显露出贪佞本性,横征暴敛,欺压良善,强奸民女,在定远县民愤极大。监察御史郑士元奉命调查朱桓所犯罪责,终将其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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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年间,皇帝朱元璋对整肃吏治不遗余力。定远知县朱桓凭借“皇侄”的特殊身份,横征暴敛,强抢民女,可谓无恶不作。经由监察御史郑士元检举查证,朱元璋割弃亲情将“皇侄”处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洪武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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