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平的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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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客聘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重庆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1996年获得国家政府津贴,同年获司法部、劳动人事部“英雄模范”、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荣誉称号。4.获奖情况1991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硕士学位获得者;1996年被司法部、劳动人事部授予英雄模范称号;199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政府津贴获得者;1997年国务院、国家教委评为全国百、千、万工程人才;199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2010年11月,被聘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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