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普遍要求是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普遍要求是爱岗。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1、爱岗敬业
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基本、最起码、最普通的要求。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就是要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2、诚实守信
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讲信誉,重信用,忠实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3、办事公道
是指对于人和事的一种态度,它要求人们待人处世要公正、公平。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4、服务群众
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它是贯穿于社会共同的职业道德之中的基本精神。要是社会全体从业者通过互相服务,促进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幸福。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
5、奉献社会
就是积极自觉地为社会做贡献,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目标指向。
扩展资料:
首次提出: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是:为人民服务,它是贯穿于全社会共同的职业道德之中的基本精神。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