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成立2007-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四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的教高函[2007]12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推进高等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我部决定组建2007-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4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长原则在主任委员所在高校聘请。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 组织和开展本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 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
(3) 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4) 接受委托承担专业评估任务。
(5) 接受委托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任务。
(6) 组织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7) 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五、各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2007年-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四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教 育 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