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运费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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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为客户代垫运费是非常常见的业务,那么垫付运费时,会计人员该如何写会计分录?
企业垫付运费的会计分录
1、企业代客户垫付运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销售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的商品销售实现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X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企业在收到货款和代垫运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垫运费
应收账款--X单位
应收账款会计核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对于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收款,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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