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证和行驶证丢了补办需要多长时间
一、补办证件所需时间
1、《驾驶证》的补办所需时间: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2、《行驶证》的补办所需时间: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3、若在网上办理业务,系统将于提交信息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二、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补办《驾驶证》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机动车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2、补办《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信息来源于: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驾驶证和行驶证都可以在车管所补办。补办驾驶证需要机动车驾驶人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不可代为办理。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携带: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补办行驶证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可代为办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行驶证。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五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扩展资料
参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 机动车登记规定
基本可以当天拿到。
驾驶证行驶证丢失,驾驶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
提交资料:
①填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申请表》;
②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
③遗失的书面声明;
④两张1寸白底照片(或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⑤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花费时间:补办驾驶证1个小时即可领证。
⑦所需费用:驾驶证需10元工本费,行驶证需15元工本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驾驶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驾驶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损毁的旧驾驶证)驾驶证丢失的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遗失声明并加注签名和日期。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丢失补证的驾驶人属于在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审验)期限内的。
请持驾驶入本人身份证原件先行按照"驾驶证审验工作流程"办理驾驶证审验,然后按本工作流程办理补证事宜。
三、提交补证
1.驾驶人持①损毁的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不提交);②填写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④驾驶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丢失的复印件上写遗失声明)到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驾驶证业务窗口前排队等候。
2.民警受理后登录驾驶证管理系统核对驾驶人信息。①核对驾驶证管理系统上驾驶人影像与拟补证本人影像(照片)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影像是否同一人;②驾驶证信息是否存在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满12分以上的,有上述记录的告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并进行科目-理论考试(记满24分以上的参加科目-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再予办理;③驾驶证信息存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告知先行处理再予受理。
3.驾驶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规定、驾驶证管理系统中驾驶人信息正常的录入补证信息后整理材料交档案室与原始档案核对无误后制作驾驶证。
4.驾驶人到交费处交费,于3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交费凭证到原受理岗位处领取。
您可以根据下面规定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71号令)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车辆管理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